5月10日,又一名加州华人移民律师Jason J. Lee及其律所被处罚。
在2013~2015年间,该律师为区域中心募集EB-5投资者,通过其海外亲戚的账户,收受项目方佣金27.5万元。
SEC认为这位Pasadena的律师,行非注册BD(券商)之实,违法证券法, 追缴其27.5万元违法所得、2.58万利息和3.75万罚款。
这几年,SEC持续在移民律师销售EB-5项目领域进行执法,被处罚的律师有十人左右。另外有两名华人律师,涉案金额比较大的原因,被SEC告上法庭。
一位是纽约的Feng律师:17年6月,加州法院判决Feng败诉,收缴其所获的佣金126.8万,以及收益46.8万,判决Feng罚款16万美金,其律所被罚80万美金。但是,Feng战斗力超强,不服上诉到了第九巡回法庭,辩称销售EB-5项目不是证券发行行为,不需要SEC管,也不需要BD牌照。目前,正待法庭判决。
另一位是加州的Qi律师: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,Qi同样辩称发行EB-5不是证券行为,要求法官驳回SEC的起诉,被拒绝。
总之,对于迷信律师光环的投资者,必须要清楚律师的定位和角色。
可以预见的是,由于EB-5排期的问题,恐怕会有投资者通过法律手段来找这类销售EB-5的移民律师的麻烦。
不过,至今另外一个现象是,现在看到的大多都是律师被罚,仅有一家区域中心被罚,有收钱的就有给钱的,还不清楚SEC的态度,别的区域中心是否能躲过处罚。
SEC处罚令:https://www.sec.gov/litigation/admin/2018/34-83212.pdf
以上转自:美国EB5一点通